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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起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6月17日,北京市体育局发布《关于暂停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和部分体育健身场所开放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北京市复杂严峻的防控形势和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日起暂停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暂停开放游泳场所、地下空间开设的体育健身场所和健身场所的淋浴设施,暂停开展篮球、排球、足球等团体及接触对抗性运动项目,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还指出,其他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二级应急响应期间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引(修订版)》(以下简称《防控指引》)有关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市、区体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体育健身场所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根据《防控指引》要求,北京市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应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各项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三防”“四早”“九严格”,坚持分类指导、科学精准防控,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安全稳妥做好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工作。
按照《防控指引》中的基本要求,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要严格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护,落实清洁消毒措施,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同时,严格健身人员查验和登记管理,落实预约限流措施。根据要求,健身人员需提前进行电话、网络预约,所有进场健身人员应扫描“北京健康宝”,实行“绿码”准入制。落实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健身人员应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
对于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除应按照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外,健身人员应坚持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篮球、足球、排球等接触团体项目及柔道、拳击、散打等接触对抗项目暂不开放,其他体育项目可有序开展。
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除基本防控措施要求,公共健身器材设施应坚持“一客一用一消毒”,运动过程中保持不小于1米的安全距离,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最多人数按照30%限流开放。同时,游泳场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的体育健身场所及各类健身场所的淋浴设施暂不开放。室内体育健身场所中篮球、足球、排球等接触团体项目及柔道、拳击、散打等接触对抗项目暂不开放。有关体育项目的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不超过平时培训人数的50%组织开展。此外,对于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的通风及空调使用,《防控指引》中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图片来源:中国体育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