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甘风险’条款,对促进全民理性科学参与健身活动有着重要意义,对健身场地以及一同参与健身活动的人们,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松绑’。”谈及《民法典》中影响全民健身活动的相关条款,家住北京的吴伟如是说。
吴伟是一名健身爱好者,平时最喜爱的就是参与体育锻炼,足球、篮球、骑行等活动都是他最喜欢的项目。每逢周末约上三五好友一起踢场球或是打场篮球,是他和朋友周末放松的好方式。不过,回忆起几年前的一件往事,至今令吴伟心有余悸。吴伟说:“大概在两年多以前,我和朋友一起打球,当天除了熟悉的朋友外,还有一个新加入的球友。没想到这位新加入的球友,由于热身运动做得不充分,结果在打球时造成跟腱断裂。好在我们及时将他送医就诊,没有造成太大的问题,这位球友也自己承担了所有治疗费用。但这件事也给我们带来了警示,后来我们一起踢球的朋友一致决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问题,不再让陌生人加入,同时在朋友间也约定,所有在打球时造成的运动损伤,均由自己承担。”
《民法典》中加入了“自甘风险”条款后,吴伟表示:“该条款解决了我们心中的难题,毕竟在参与足球、篮球等集体运动时,有时会出现受伤等现象,有了‘自甘风险’条款,在其他参与者对损害的发生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我们也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对于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是很好的保护。”
而在上海市民李敬轩看来,“自甘风险”条款的设立,对于全民健身场地的开放,特别是学校场地设施的开放,以及赛事活动的举办,给予了保驾护航。他说:“在我家楼下就有一所小学,周末和节假日期间看着空荡荡的学校运动场,我非常想到里面打球、跑步。但是由于学校担心群众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运动损伤,进而要校方承担责任,因此校园场地开放一直没有结果。如今有了‘自甘风险’条款,这为校园开放创造了条件。同时,对于学生们的体育课、运动会,以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举办,在法律层面也带来了利好消息。此前,为了规避运动风险,有些学校简化体育课,减少运动量,这不仅对孩子健康不利,也非家长所愿。而对于其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有了‘自甘风险’条款,组织者也能更加放心地举办赛事活动,参与健身赛事活动的人也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