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以下简称“中足联”)发布多项政策文件,涉及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准入、转让、参赛资格递补等。
根据中足联文件,俱乐部单个财年税前总支出不得超过的额度分别为中超6亿元、中甲2亿元、中乙5000万元;在球员年薪问题上,中足联对于新赛季也有规定。国内球员个人税前年薪限额为中超500万元、中甲300万元、中乙120万元;俱乐部国内球员平均税前年薪限额为中超300万元、中甲150万元、中乙50万元;外援个人税前年薪限额为中超300万欧元、中甲150万欧元;外援税前年薪总额限额为中超1000万欧元、中甲400万欧元。
对于涉及财务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中足联明确了严厉的惩戒措施。其中,对于俱乐部总支出超过限额的处罚办法具体如下:俱乐部单个财年总支出超出限额不高于2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6分;超出限额高于20%不高于4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12分;以此类推。联赛扣分最多不超过24分,并将在审查报告签发年度的赛季执行。
准入方面,中超俱乐部不再强制要求配备女足,中超俱乐部要下设至少5支不同年龄层次的梯队,中甲至少4支,中乙至少3支;申请准入的俱乐部不得欠薪,奖金标准应当书面公示。
俱乐部转让方面,申请转让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均需不存在与行业内单位或个人的逾期债务;俱乐部一个赛季中仅可进行一次重要股权转让。
递补政策方面,如中超联赛下赛季出现名额空缺,只有当赛季中超降级的2个俱乐部和中甲的第三、第四名具备递补资格。递补参加职业联赛的俱乐部原则上不可在递补的当赛季易地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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